陈真夫,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1990年大学毕业,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,1994年起成为执业律师,2000年起任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先后被聘为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,莆田市社会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律师顾问团成员,莆田市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法律专家组成员,莆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律师,海峡西岸经济区律师团成员、福建省律师协会行政及涉侨、港、澳、台专业法律委员会委员,通过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考试,荣获莆田市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、莆田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,系莆田市城厢区政协委员。
凭借着中文和法学双学历融合的扎实功底和深厚素养,兼有法律思辨的缜密性和中文表达的感染力,在业内有独特的风格和长处。从业十几年来,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办案技巧,为几千件案件进行代理或辩护,为当事人(单位)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。向市政府提供的建议得到采纳,减少了大量的行政官司,产生明显的积极社会效果。办案之余撰写多篇法律论文在市、省级报刊发表,其中《隔时犯刍议》在《法学与实践》上刊登,得到积极的评价。